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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男子在南宁做传销被判刑 其妻子将被扣车开走获刑六个月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1-02-04 21:44来源:南国早报 男子王某富因涉案被警方抓获,他驾驶的奔驰车也被警方扣押。其妻子张某竟伙同他人跑到警方的停车场,用另外一把钥匙将车开走。近日,张某犯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被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1月31日,该判决已生效。 据了解,现年40岁的湖南籍来邕女子张某和王某富为夫妻关系。2020年7月15日晚7时左右,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经侦大队在查处张某1(张某的弟弟)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过程中,将王某富抓获,并将他驾驶的白色奔驰车(车主张勇)扣押,停放在南湖公安分局停车场。王建富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青秀区法院已于2020年12月9日判决。 同年7月16日零时许,张某在朱某云(在逃)的指使下,伙同王某琪(在逃),未经公安机关同意,用另外一把钥匙将被扣押的汽车开走,并藏匿在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的五象医院停车场内。 2020年8月26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奔驰车价值19.3万元。 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认为,张某转移、隐藏已被公安机关扣押的财产, 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应予以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原标题:一女子潜入警方停车场将被扣车开走 因犯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获刑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