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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隋某某等28人组织、领导传销案一审宣判 头目被判5年6个月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1-11-17 23:36来源: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由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对隋某某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此文来源: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