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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揭开网络“购物拼团”传销面纱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4-04-21 18:56来源:麻城检察 你是否收到过拼团邀请的链接?是否通过在线拼团的形式购买商品?随着在线拼团增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群众轻松赚钱的心理,通过虚假宣传,引进拼团APP,设定拼团分销返利规则,引诱参加者不断介绍、发展下线会员参加拼团,骗取财物。 2022年,何某某引进某APP,并设定拼团分销返利规则,邀请用户花1元注册充值成为该APP会员。平台要求会员首先充值购买100-3900元不等的视频课程,当充值金额达到6400元可获得相应“A积分”。接着要求会员在APP上购买拼团商品,购买商品的价格可换算为相应“B积分”。当会员同时拥有A、B两项积分后,即可获得将拼中商品分销后获利的资格。 参与“拼团”的会员通过邀请“新会员”参与自己分销商品的后续拼团,按比例获取后者支付拼团的费用作为“佣金”。平台按照邀请“新会员”人数,由少到多依次奖励邀请人获得会员、VIP、团长、合伙人、荣誉董事、策略委等层级,等级越高的“会员”,分销商品后获取“利润”越多。 “推荐更多人使用这个APP的话可以提升自己的会员等级,等级越高每次分销之后佣金就更多,我就使用朋友、同事的电话号码注册了二十多个账户,但等到2023年3月份的时候,在APP里就突然不能提现了。”该平台会员陈某某说。 2023年4月,由于大量会员积分无法提现,有会员选择报案。截止案发,该APP注册会员总数为1.7万余人,会员层级结构最多达89级,积分余额2700余万元。 2023年8月14日案件移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后,检察机关为进一步查明犯罪事实,多次依托侦查监督协作机制与侦查机关沟通,要求补充关于平台运营情况鉴定意见、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最终确定传销、分销返利与发展下线入门费之间的关系,厘清“拼团”参与人与会员账号之间的关系,确保实际参与人数达到定罪标准。同时,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检察官积极开展追赃工作,通过耐心释法说理,五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退赃200余万元。 2024年1月11日,麻城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何某某等五人提起公诉。同年4月12日,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意见,判决五名被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此文来源:麻城检察 作者丨常荣义,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文章分类:
网络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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