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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三名“1040工程”传销“老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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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1-28 11:56作者:张迎迎来源:鸠江检察

近日,由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赖某某、彭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经审查,2013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彭某某、赖某某通过上线介绍,先后在合肥市、芜湖市加入“1040工程”传销组织(又名“阳光工程”、“连锁经营”),开始进行传销活动。

该组织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及购买虚拟“产品份额”的份数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财物。三人加入该组织后,通过线上线下途径,继续发展下线,诱骗他人加入。经过发展,三被告人均先后晋升至“老总”职务。

被告人王某某、赖某某、彭某某以骗取财物为目的,且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超过三个层级,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最终法院判决,三被告人均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并处罚金。

近年来,各类传销组织宛如顽固的毒瘤,层出不穷。这些传销组织有着各种各样的宣传手段。通过举办宣讲会、利用名人效应、伪造政府文件或者在网络上用虚假的成功案例等手段,让人们在不知不觉中被蛊惑。

它们隐藏在城市的暗角与网络的迷雾中,披上各式各样的外壳,编织着一个个虚假的财富幻梦。不少人在其蛊惑下深陷泥沼,家庭破碎、财富受损,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

本案也再次警示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莫相信“一步登天”的美丽谎言,最终踏入传销组织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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