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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汇”四川雅安传销男子发展会员数千人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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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9-24 20:26作者:金融骗局预警来源:金融骗局预警

近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二审宣判一起“善心汇”网络传销案。四川省荥经县男子谢知格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一审期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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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5日,谢知格经“善心汇”会员陈子标推荐加入“善心汇”传销组织。谢知格加入“善心汇”后,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形式,积极向他人宣扬、推荐“善心汇”,依托“善心汇”网站运行的“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以高收益率和返利为诱饵,积极发展下线会员。


要成为“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的会员,必须要老会员推荐,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持身份证的照片,同时要绑定一张本人的银行卡,一个身份信息只能注册一个会员。


注册成会员后,以300元购买一颗“善种子”激活账户一年,就可以在“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进行“赠与”、“感恩受助”等操作一年。


系统将会员从高到低分为A轮服务中心、B轮服务中心、C轮服务中心、A轮功德主、B轮功德主、普通会员六个级别,前五个级别为高级会员,除享有从下线“赠与”金额中获取返利外,还享有优惠购买“善种子”“善心币”及向其下线售卖的特权。


普通会员要成为不同级别的高级会员,需要直接发展一定数量的会员和向“善心汇”缴纳3万元至48万元不等的费用。会员等级越高,购买“善种子”“善心币”的折扣越多,向下线转售时获取的收益也越高。


“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设置了特困区、贫困区、小康区、富人区、德善区、大德区、永生区等七个不同社区。会员可选择进入不同的社区进行投资等操作。系统将投资称为“布施”,后改为“赠与”,将获取回报称为“感恩受助”。


“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设置了返利制度。已激活的会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会员获得其第一代、第三代、第五代下线“赠与”金额不同比例的返利,该奖励称为管理奖。


管理奖的一半进入管理钱包,可以提现;一半转为积分性质的“善金币”,在慧尚品电子商城购物时抵扣现金。提现管理奖,仍需通过“赠与”、“感恩受助”来实现。


2017年1月,“善心汇”取消了第五代下线的返利,同年5月取消了第三代下线的返利。


2017年7月24日,公安机关到谢知格处住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询问过程中谢知格供述了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其参与“善心汇”,并通过微信群宣传、发展下线及操作模式的事实。


截止案发,谢知格在“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中属于C轮服务中心,在“善心汇”慧尚品电子商城享受6折优惠,在“善心汇”整个会员网络中处于第12层,发展下级会员4093人,非法获利316800元。


4月18日,四川省荥经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谢知格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并继续追缴其非法获利,予以没收。


宣判后,谢知格不服,提出上诉。7月9日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谢知格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但认定谢知格的归案情况和违法所得计算有误,导致量刑不当,本院依法予以改判。


近日,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的刑事判决,改判谢知格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其违法所得748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此文来源于金融骗局预警,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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